8月12日上午,学院对曹军等5名新任职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院党委书记刘十洲、纪委书记张月琪、纪委副书记潘晓棣参加谈话。
月琪同志代表学院纪委谈到,新任职干部一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讲话中提出的“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二是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坚持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的自觉,坚持遵规守纪的自觉,坚持责任担当的自觉。三是要按照做纪律合格的明白人的要求,做到自身懂规矩知纪律、团队懂规矩知纪律,更要做到工作中有行动有表现有痕迹,把“四种形态”运用好。
十洲书记对新任职中层干部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勤于学习。自觉学习政治理论,逐步扩大业务、管理知识学习范围,同时还要向周围同志虚心请教,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二要善于思考。遇到问题要学会通过调查研究,全面分析问题,拿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思路对策,完成岗位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三要乐于团结。要团结不同脾气、爱好、能力的人一起工作,要求大同存小异,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对待问题矛盾,要出于公心,讲究方式方法,对事不对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能够推功揽过,诚恳接受上级、其他部门和下级的监督。四要严于律己。要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甚至承受委屈。在工作生活中,一定要有规矩、纪律意识,包括遵守工作传统、惯例和做人的规矩。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好,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