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教育部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中期评审结果及继续深化支持项目名单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6〕48号)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017年6月15日,教务部组织召开了天软-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推动会暨中期项目评审工作会。
评审专家审阅了各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及相关成果物,听取了负责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详细陈述并进行了质询,综合考虑各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已取得成效等情况,经研究准予项目全部通过答辩。按照合作协议内相关条款规定,对通过评审的各立项项目拨付立项资助总费用的50%即1万元。
评审专家综合考虑各项目课题的创新性、预期成果、推广价值等因素,经研究后确定对6项项目予以继续深化支持(详见附件)。
继续深化支持经费按照《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合作协议》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天津天软人才基地管理有限公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继续深化支持项目名单
教务部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