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软件职业能力证书实施细则》,在综合考量毕业生各学年专业基础理论水平、企业应用技术知识、工程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基础上,评选出具有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软件职业能力证书资格的161名同学,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教务部 电话:58685020
附件:2021届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软件职业能力证书毕业生名单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教务部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