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关于201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学生篇)
1、学院定于2015年1月5日至1月17日期间安排开题答辩工作。对于未按照企业要求完成开题答辩的学生,各培养企业自行安排这部分同学的离校时间。截至1月17日仍未完成的学生,直接进入二答环节。
2、按照学院规定,除下述两种情况,其余学生必须在校内完成毕业设计,并由企业做好日常考勤及指导工作。
(1)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学生;
(2)合作培养企业批准进行岗位实习申请的学生;
3、2015年第1~8教学周(3月2日至4月26日),进行校内毕业设计的学生要求每周在校时间不少于20学时。节假日按比例减少周学时数。若缺勤超过1/3,按学籍有关规定处理,取消毕业设计资格。
4、2015年4月27日以前,全体学生回校准备毕业设计答辩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2015年第8教学周(4月26日)以前,每周登陆毕业设计系统查看教师提交的指导记录表,并及时按照导师意见修订毕业设计内容。
6、在毕业设计各环节未按要求完成的同学,企业可将其划入二答环节,利用顺延的时间补齐相关内容。若学生态度认真,并及时将内容修订完整,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学生申请,允许其回到一答环节。
7、中期检查结束后,督促学生按照中期检查表中所列意见及时修订毕业设计内容。
8、评阅阶段结束后,督促学生按照论文评阅表中所列意见及时修订毕业设计内容。
9、论文答辩阶段,每名学生需提交一份论文原稿,答辩小组教师将于答辩当天,在该原稿上标注修改意见。
10、论文打印阶段,学生需按每周指导记录表\中期检查表\评阅修改意见\答辩时带有修改痕迹的论文原稿中修改意见进行修订,企业导师确认学生完成所有修改后,放开打印权限,学生方可打印论文。
11、学生在整个毕业设计期间需服从企业管理机制,保障校内外所有学生的人身安全。
教学与实训部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