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程缺勤处理公告
时间:2014-08-22 编辑: 点击:

以下学生在14-15-1学期《PHP高级应用程序开发》课程学习期间,不按时出勤,经与任课教师确认,作出如下处理:

1、按照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高职升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四十五条 凡经注册的学生必须按时上课。学生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席,以旷课论处。旷课10—30学时,学院给予通报批评。

2、按照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高职升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 请假缺席次数达到某门课程一学期上课时间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达到某门课程一学期作业量的三分之一,不得参加本课程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名单如下:

姓名

旷课课时

请假课时

实际缺勤总课时

蒋梦云

24

24

宜上钦

15

15

30

李羽萱

18

15

33

倪昊

24

6

30

季家伊

9

27

36

武婷

60

60

范琪

9

15

24

郝学渊

21

21

希望同学们以此为戒,按照学院要求参加教学工作!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教学与实训部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