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优秀实践教学奖评选办法》(津软件学院教〔2018〕6号),学院组织了2021年度优秀实践教学奖的评选工作,共评选出优秀实践项目奖15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和电话。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话:58685015
附件: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2021年度优秀实践项目奖公示名单
教务部
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