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经综合研判,选择在春季开学初加考一次。具体安排如下:
1.按照“通知”精神,已报名在校及在津符合疫情防控政策的考生,本次考试“应考尽考、能考尽考”;
2.已报名考生请于12月4日9点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3.已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但因疫情等原因不能参加的,需在welink上提交加考申请,因时间紧迫,请务必于11月30日17:00前提交,过期将无法受理;
4.考生仅可选择一次考试机会;
5.已选择退费的考生自动调整到加考名单,暂不需要考生本人进行任何操作;确需退费的待考试结束后统一办理。
6. 加考时间及相关安排待定,另行通知。
7.请考生认真阅读,谨慎考虑,根据实际情况慎重选择。珍惜考试机会!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2022-11-30